碧桂园:“16碧园05”、“19碧地03”等4只债券将自8月18日起按规定转让并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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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碧桂园8月16日晚间公告,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挂牌期间特定非公开发行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16碧园05”将自8月18日起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转让并继续停牌。

同时,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19碧地03”、“20碧地03”、“20碧地04”将自2023年8月18日起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转让并继续停牌。

碧桂园地产集团表示,当前公司债券兑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约定落实偿债保障措施。

过往报道,8月14日市场消息,碧桂园集团提议把9月2日到期的境内债“16碧园05”展期36个月并分期兑付。

另于同日,碧桂园旗下11只境内债券暂停交易。此次停牌的债券包括“21碧地01”、“21碧地02”、“21碧地03”、“21碧地04”、“22碧地02”、“22碧地03”、“19碧地03”、“20碧地03”、“20碧地04”公司债券和私募债“16碧地05”,以及腾越建筑发行的“16腾越02”。

据统计,上述11只债券余额合计约157.02亿元,到期日最早的是私募债“16碧地05”,为9月2日,余额39.04亿元;9月份到期的还有“20碧地03”和“21碧地04”,余额分别为14.35亿元和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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