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式揭牌开启金融监管新征程 全球快资讯

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牌。这标志着运行五年之久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由之前的“一行两会”正式过渡到了“一行一总局一会”,金融监管改革事业迈出了新步伐。这无疑是我国社会金融生活中的重大历史事件,有多重意义。

首先,缩短新旧金融监管体系之间接轨的时间差,能在最短时间内使新旧金融监管体系实现顺利对接,能最大限度地消除金融监管的“空档”,实现金融监管的无缝对接。

新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在以原银保监会为主的基础上组建的,这样行动迅速的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到位,能在最大范围内、更高程度上有效改善原来监管机构改革时间过长带来的“等、观、望、拖”等不足,能有效凝聚上下级监管机构,形成新的监管合力,为未来更好地开展各类金融监管工作奠定好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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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能将中央高层确定金融监管改革功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整合,更快地发挥出最佳金融监管势能,为我国银行保险以及其他金融业尽快步入合规健康发展轨道提供有效推力。

新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无论是监管范围还是监管功能都得到了极大的延伸,监管触角几乎涉及所有金融领域,尤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确定的“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更对新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再次,有力回应社会各界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关切,使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金融监管改革预期,增强全社会对我国金融业稳健发展与金融监管有力的信心。

此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虽然是对原监管体系资源的重新组合,主要在金融监管体制“内部”进行,阻力不大,但也涉及到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与权责的划分,部分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力将收归到新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地方派出机构,比如典当行、小贷公司等审批和监管权等将统一划归到国家金融监管局。

当前这种监管体制改革实际上让中央与地方之间处于监管权力交接的“间隙”地带,这个“间隙”在短时间内得以填补,可避免监管体制改革拖延不能及时到位可能会带来监管混乱以及其他金融无序现象发生,可将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进行很好的地整合和理顺,做到事权与职权对等,明确双方各自的监管责任,使监管功能得到更好、更全面地发挥。

而且,及时迅速将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金融监管功能尽快辐射到全国各地,对于全国民众增强对金融监管部门全面履行好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国金融市场秩序、防化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增长将产生良好的预期,使金融监管事业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减少金融监管事业可能存在的各种不确定社会阻碍因素,调动一切有利于金融监管事业发展与进步的积极力量。

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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